4县区河流考核超标 需缴补偿金182万
本报2月17日讯 (记者 孙飞霞)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要求,1月份,临沂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4个断面超标,4县区需缴纳生态补偿金182万元。
其中,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氨氮超标0.1倍,需缴纳金额5万元;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断面氨氮超标3.3倍,总磷超标1.1倍,需缴纳金额100万元;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氨氮超标0.72倍,需缴纳金额36万元;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氨氮超标0.82倍,需缴纳金额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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