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消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市工商局:全面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活动

临沂日报 2018-11-13 10:37 大字

□本报记者 周成刚

通讯员 牟峰

近日,由市工商局和市消费者协会主办的“品质消费教育乡村行”和“送法律、送知识、送服务”三下乡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观摩会,在兰陵县代村社区举行。该项举措针对当前农村消费存在的问题、消费者盼望解决的问题,强化消费教育引导,提振农民消费信心,释放农村消费潜力,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净化农村市场环境。活动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作为临沂市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全市推广。

今年8月份,市工商、发改委、教育、住建、交通、旅游等26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部署在电子商务、食品、旅游、交通、金融等12个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明确到2020年,全市统一制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准,组织好第三方评估和审定工作,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1200家以上,基本覆盖主要消费领域、消费集中场所和经营服务性企业。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普遍增强,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能显著提升,消费者至上理念深入人心,“放心消费在临沂”品牌效应初步彰显,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明显增强。

在日用消费品领域,扎实开展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行动,创建450家放心消费示范商场、商店、市场、网店(电视购物)。

在食品消费领域,大力推进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努力提升临沂市食品安全整体形象,将临沂市建设成为全国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区之一,努力打造食品安全放心市,餐饮服务品牌示范单位达到200家以上。

在物业和装修服务消费领域,定期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促进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放心消费示范物业服务企业达到15家;加强对装饰装修经营者和建材家居商品质量监管,放心消费示范装修企业达到15家。

在交通消费领域,加强对客运、出租车、网约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和汽车销售等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放心消费驾培机构、机动车维修和汽车销售单位分别达到6家、60家和30家。

在旅游消费领域,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督促旅游经营者执行法定及约定义务,保障旅游者权益及人身财产安全,开展诚信旅游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在医疗消费领域,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经营者的监管,开展医疗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放心消费示范药店达到60家。

在教育培训消费领域,加强各类教育培训行业监管,开展教育培训机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在电信消费领域,积极营造电信用户“放心消费”环境,开展全国和省级“用户满意电信服务明星、明星班组”评选活动,弘扬新风正气。

在快递消费领域。开展快递行业提升服务质量管理专项行动,提升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快递企业。

在文化消费领域。开展文化惠民季活动,全面提升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文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到60家,为消费者营造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消费环境。

在公共服务消费领域。加强供气、供水、供热、供电等公共服务业诚信经营教育,引导经营单位参加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

在金融消费领域。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放心消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首创精神,结合区域消费特点,创新工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初步构建起“一县(区)一特色”的创建格局,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为加快建设“大美新”临沂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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