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九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沂蒙晚报 2018-05-24 13:54 大字

本报5月23日讯 (记者付茜)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督促带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转作风、改作风,强化担当有为意识,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兰陵县环保局等单位对辖区企业环境污染查处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6月,接到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临沂易隆建材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后,兰陵县环保局、兰陵县供电公司和矿坑镇政府联合对该公司采取断电停产等措施。之后,该企业私自接电并恢复生产。期间,兰陵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兰陵县供电公司矿坑镇供电所对该企业私自接电行为不管不问,并且继续收取电费;矿坑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环保督察不力。矿坑镇环保所所长王金祥受到记过处分,免职处理;矿坑镇供电所所长张登高受到记过处分,免职处理;矿坑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付中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兰陵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张洪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大队长刘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问责处理。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企业环境污染查处虚于应付以及整改推进不力问题。2017年10月,接到市环保督察转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芝麻墩街道一轧钢厂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后,街道分管环保工作的副主任马夫印安排环保所所长高云超带队到现场查看,发现该企业系“散乱污”企业,应予以依法取缔,并采取“两断三清”措施,现场仅督促其自行清理。同年12月,群众针对同一问题再次举报,市环保督查组现场督查后,芝麻墩街道联合相关部门对该企业实行断电断气措施,但“两断三清”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清理剩余设备。经市委督委办再次通报后,芝麻墩街道才组织人员对企业设备强制清理。马夫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高云超受到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问责处理。

莒南县大店镇政府对辖区内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推进不力问题。2017年12月,接到省环保督察转办莒南县大店镇敬老院南侧石料及石粉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后,大店镇综合执法中队下达了停产通知书,但停产取缔工作推进不力,未能按期完成清理拆除任务。经市委督委办通报后,大店镇政府组织人员整改,在“两断三清”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下,上报完成整改任务。大店镇环保办主任庄景全受到警告处分,大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宋祥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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