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一处河流断面超标 应缴纳生态补偿金50万元

沂蒙晚报 2018-05-17 17:03 大字

本报5月16日讯 (记者付茜) 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规定,临沂市重点考核断面超标的县区将缴纳生态补偿金。4月份,临沂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了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有一处河流断面超标,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总磷超标2.2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50万元。

临沂代表山东省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核查实现“八连冠”,成功获批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被评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生态建设赢得各界认可、百姓点赞。2017年,临沂市国省控重点河流水质达标率100%,2018年一季度,临沂市7个县区水质综合指数现状较优,3个县区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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