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本报5月8日讯 (记者 李建)今天,市人大常委会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到兰山区、兰陵县、费县、高新区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指出,要充分认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的重大意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条例符合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提升文明建设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善余带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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