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行政拘留10日
本报9月1日讯8月28日下午2时许,青岛警方接到临沂警方警情通报,一名男子拨打110向莒南县公安局报警称,他10天前曾在青岛市崂山区中韩社区杀人。接警员询问详情,男子拒绝回答,随后便挂断电话。崂山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调集中韩派出所、指挥中心、刑警、网警、特巡警等多警种开展调查。
民警分多路调查,最终确定租住在中韩社区的刘某(48岁,临沂人)有重大嫌疑。当晚6时许,民警确定刘某暂住处,就地布控守候,当晚9时许,醉醺醺的刘某返回住处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刘某交代,他因对家庭不满,心生怨愤,酒后向莒南县公安局110报警,谎称杀了人。事后,感觉不妙的刘某拒接民警电话,四处躲藏。8月30日,崂山公安分局依法给予刘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观海新闻/青岛晚报记者刘卓毅通讯员刘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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