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兜底保障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十三五”期间临时救助7.4万人次
□临报融媒记者 潘凤娟
12月23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十三五’成就巡礼”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一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期间全市困难群体救助保障工作情况。“十三五”以来,临沂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刻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格外关注、重点关怀、精准施策,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救助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连续十年提高救助标准 筑牢兜底保障网
今年7月,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临沂市社会救助标准再次提高,惠及临沂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此次提标后,临沂市社会救助标准实现连续十年提高。
“兜”住最困难群体,“保”住最基本生活。十三五”期间,一系列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的清单任务直指民生关切。
推动完善了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临沂市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379元、219元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684元、511元;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73:1缩小到1.33:1。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现了由按供养方式确定供养标准到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供养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701元、300元分别增长到现在的每人每月900元、664元。
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3至6倍确定,调整为统一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至12倍确定,实现了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的统一和提高。
全市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60元、1400元、1400元、980元、1400元,分别比“十二五”末提高了560元、680元、680元、680元、680元,分别提高了47%、94%、94%、227%、94%。
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30元,较2016年提高45元,提高了52.9%;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平均达到每人每月118元,较2016年提高33元,提高了38.8%。
扩大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 基本民生“应保尽保”
“多亏了民政的低保政策,让我肩上的担子轻松了不少,不然我这一家子的日子难熬了。”提起低保带来的变化,莒南县十字路街道东城社区居民张传胜言语里充满感激,妻子因病成了植物人,他只能一边务工一边照顾卧床的妻子,莒南县十字路街道民政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其妻子建档立卡纳入了低保范围。
保民生,兜底线。为确保社会救助有政策可依,市民政局不断梳理完善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进一步细化和明确救助政策内容,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民生底线。
在低保方面,印发了《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临沂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将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低保范围,不断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达19.6万人。
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面,印发了《关于建立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积极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落实落细照护责任。全市城乡特困人员3.4万人,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4%。
在临时救助方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实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和小额临时救助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十三五”期间,共实施临时救助7.4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46亿元。
在特殊群体保障方面,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16〕36号文件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保障范围逐步拓展。截至11月底,全市共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4094人,较“十二五”末增长32.36%;全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达20.44万人次,较“十二五”末增长9.89%。
分类关爱特殊困难群体 精准施策“一个不少”
“有了助行器,我行走方便多了。”兰陵县高位截瘫残疾人高明辉(化名)说,膝关节粉碎性骨折让他丧失了行走能力。当地民政部门不但给他落实了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还通过“福康工程”助残行动,帮他解决了康复问题。
落实残疾人服务保障,全市开展的“福康工程”助残行动,为31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中残疾人申请辅助器具562件,其中假肢223件、矫形器272件、助行器67件。
残疾人服务保障是临沂市因人施策、精准关爱特殊群体的一个缩影。
撑起困境儿童成长之路,市民政局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孤儿提供诊疗、康复、特殊药品;开展“孤儿健康关爱行动”,按照“愿查尽查、应建必建”的原则,为在保孤儿安排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134名在全日制学校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孤儿每人每学年提供1万元资助。全市建有1处集养、治、教、康等功能于一体的市级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为集中养育的孤弃儿童提供规范化专业化服务。
建立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60至79周岁、80至89周岁、90至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至3级,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目前,全市享受经济困难补贴的老年人达10.1万人,截至11月底共发放补贴8839.6万元。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着力打造以县级敬老院为中心、区域和乡镇敬老院相衔接的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全市共建有特困人员供养设施73处、床位13543张;其中区域性中心敬老院27处,实现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处。探索解决农村困难老年人养老难题,在6个县开展农村老年人相对集中居住养老试点,打造兼备集中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的新型农村幸福院,建设农村养老周转房1045套。加强对留守老年人的关爱服务,对910名农村留守老年人逐一落实帮包责任人,采取上门探视、电话问询、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加强日常巡访,落实关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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