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 莒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全省首例成功入市

临沂日报 2020-10-23 16:46 大字

□临报融媒记者 王晓

通讯员 桑睿 薛庆乐

为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活力,帮助企业实现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同时有效避免集体建设用地粗放利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莒南县探索实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标准地”入市改革,建立了“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实现了“农民增收益、标准不降低、项目快落地”,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莒南模式”。

7月24日上午10时,莒南县敲响了临沂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第一槌,这也是全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的第一例。莒南县“一市两地,实现三大发展,惠及千家万户”的典型做法受到上级相关部门肯定。

此次入市地块位于十字路街道中柴沟村和岭泉镇前柴沟村,面积120亩。获得的土地收益除按规定收取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等之外,剩余部分全部归村集体所有。“有了这部分收益,我们就能更好地改善村里的基础设施,提高村民的福利待遇。”前柴沟村党支部书记朱文新说,村里计划用这笔钱提升改造村民活动室,疏通村里的排水渠,改善人居环境。

该宗入市地块涉及前柴沟村土地102.48亩,如果按国有土地征收,这宗地块到期后就与该村没有任何关系了。“现在以集体土地入市的方式出让,收益要高于作为国有土地征收。”朱文新告诉记者,50年出让期限到期后,村里还可以重新出让,为后代留下更多的经济来源。对村集体和农民来说,土地收益更多、更有保障了。

以总价2040万元成功摘牌的山东江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稳廷表示,用地企业对集体土地入市的方式非常认可和欢迎。作为莒南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该公司于2019年12月提出用地申请。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征地材料过程中,新《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规定一般工业、商业等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再进行土地征收,用地程序一度中断。

同时,新《土地管理法》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为此,莒南县积极探索,(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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