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规劝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嫌疑人自首
日前,莒南县公安局经多方工作,成功规劝一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自 2017年2月以来,莒南县城某居委会54岁的刘某伙同他人,在莒南县老汽车站南沿街房成立一理财办公室,对外发放投资理财宣传材料,通过视频讲解等方式介绍他人投资;后通过朋友介绍、上门推销等方式先后非法吸收20余人投资款200余万元,非法获利2 万余元。案发后,刘某隐踪匿迹切断了与外界的联系。莒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多次抓捕未果,后经对其亲属进行细致思想工作,在法律的感召下,12月2 日,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刘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审。【徐家伟徐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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