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科技手段 助力换挡提速,“要素智审系统”为审判工作插上翅膀

山东法制报 2019-08-30 13:48 大字

2019年8月8 日,莒南县人民法院“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V1.0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获得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这是莒南法院将要素式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与信息化手段有机融合、深度开发利用的一项智力性成果。近五年来,该院适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案件27283件,适用率为民商事案件总数的 77.6% ,年结案率始终保持在95% 以上。

推行“要素式”审判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2015 年初,莒南法院为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积极应对员额制改革,针对传统民商事办案方法主要依赖法官庭审纠问为主,司法辅助人员及律师、当事人发挥作用不到位,导致审判效率不高等问题,抽调人员成立课题组,把司法改革后“人员分类了,工作怎么分类”纳入研究范围,探索推行了“要素式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该院针对法律关系相对单一、法律事实较为清晰的类型化案件,如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借款合同等,根据类案特点归纳提炼出案件裁判所需查明的审判要素,分别制作成格式化的《诉讼要素表》,置于院机关便民诉讼服务大厅和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站,要素表电子模板发送全县各律师事务所,采取法院导诉员指导当事人立案前填表或律师指导填写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了当事人、律师在表达诉求、搜集提供证据等方面的司法参与度。

“要素式”审判,通过引导当事人填写要素表、法官助理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法官进行要素式审理等方式,改变了过去主要以法官庭审纠问为主的传统办案模式,实现了以法官为主导,当事人、律师、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司法参与主体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良好新机制。

强化节点管理全面落实繁简分流

“要素式”审判,改变了通过案件标的作为繁简分流标准造成的“大案不繁”“小案不简”等弊端,将审判活动科学划分为事务性工作和决策性工作,明确了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权利清单,以庭前会议为管理节点,节点前的大量事务性工作放权法官助理,节点后的决策性工作由法官完成。

庭前会议由法官助理主持召开,主要组织当事人核对要素表、进行证据交换、总结无争议的事实和有争议的问题,缩小当事人之间实质性的分歧,并适时进行庭前调解,使近 70% 的简单案件在法官开庭前调解结案。对案情复杂、调解不成功的,再由法官集中审理裁判,法官开庭时对无争议的事实直接予以确认,重点审理有争议的焦点、难点问题,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简案快办、繁案精审,使审判工作“效”与“质” 同步提升。截至今年8月23日,该院民商事案件结案率为79.9% ,调解撤诉率为55.6% ,同比上升了6 个百分点,二审发改率下降了9.4个百分点。

此项改革创新,有效解决了审判工作面临的瓶颈,通过内部挖潜实现了资源优化、效能提升的良好效果。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撰文评价“要素式”审判是“审判工作的一次技术革命”“司法改革成效的展示板”。该创新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刊发,周强院长两次批示肯定。

研发智审系统改革成果助力审判

2017年5月以来,莒南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市法院建设智慧法院部署要求,依托“要素式”审判成果,与青岛某科技公司合作,运用信息抽取、智能决策、OCR 图像识别、NLP 自然语言处理等成熟技术,联合研发出了适合当前基层法官应用、可操作性强的审判辅助系统——“要素式审判智审系统”。

该系统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提供审判辅助和智力支持,与当事人网上立案、法官日常办案、审判云平台管理系统无缝衔接。当事人立案时上传起诉状、要素表等诉讼材料,法官助理庭前会议总结无争议事实及争议问题,法官开庭审理焦点问题、对关键证据进行质证、认证等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系统自动对案件要素分析梳理、归纳提取,实现了对起诉状、要素表、庭前会议笔录、庭审笔录、合议笔录、裁判文书等关键内容的智能识别、“靶向”粘贴,可依次智能生成庭前会议笔录、庭审笔录和近80% 相似度的裁判文书,为法官“减负”、审判提速提供了智力支撑。

该系统在开发使用方面,充分考虑了基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实际操作中只要把握好案件要素信息的录入、庭前会议、庭审等关键环节的信息补充完善,每个笔录、文书模板均可智能生成,法官与助理、书记员只需在相应模板基础上简单修改即可,实现了“傻瓜式”操作,更贴近于审判一线实际需求。万超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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