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掉1个涉恶集团、2个涉恶团伙 莒南依法惩恶不动摇
本报3月20日讯 (记者王富军)“有黑扫黑、有恶惩恶、有霸除霸、有痞治痞”,莒南县依法严惩黑恶不动摇,精心谋划、重拳出击,全警动员、全民发动。截至目前,莒南县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在侦),涉恶犯罪团伙2个,涉恶共同犯罪10个。
自2018年2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莒南县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的作用,成立了由40多名民警组成的工作专班,广辟线索来源,对黑恶势力坚持“露头就打”,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和莒南县人民法院予以密切配合。截至目前,全县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在侦),涉恶犯罪团伙2个,涉恶共同犯罪10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59人,其中刑事拘留53人,取保候审6人,批捕30人,查扣涉案资产314.26万元。提起公诉2起7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起7人。
同时,莒南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关注重点行业和领域问题,按照“两个一律”要求,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彻查“关系网”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28条,涉及28人,立案查处基层党员涉黑涉恶问题7起,查结6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1人同时受政务处分),其中涉及保护伞问题3起3人。
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面,莒南县委组织部组织所有镇街(园区)党(工)委书记与村级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体专题谈话。对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托清了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受过刑事处罚、有前科劣迹、存在“不得”“不宜”情形人员的底子,对发现有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调整、及时处理。集中摸排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全县共摸排出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12个,目前已全部整顿完毕。
另外,莒南县国土资源局、莒南县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三集中”(集中排查、集中规范、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莒南县开展了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对矿产资源、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商贸市场、金融领域、文旅市场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截至目前,莒南县国土局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违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线索188条,莒南县住建局摸排建筑工地55个,莒南县市场监管局摸排商贸流通市场48个,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取缔非法驾驶培训点32处,莒南县文化执法局查处“扫黄打非”案件16起,收缴非法出版物3100余册,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典型案例】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恶势力团伙被铲除
2018年1月23日,莒南县公安机关对朱某法、朱某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立案侦查,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朱某法恶势力团伙。
2015年以来,莒南县板泉镇潘庄村村支部成员朱某法、村干部朱某便,为达到向沭河潘庄段沙场索取200万元的目的,组织煽动潘庄部分村民聚集,堵断沭河东河堤路潘庄段,设置障碍,长期占据沭河大堤,阻断交通,不准运沙车辆出入。后又私下向沙场经营方索取40万元,为堵路值班村民发放报酬,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18年1月23日,朱某法等二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刑事拘留,3月23日,朱某吨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取保候审,2018年5月8日,朱某所、朱某东二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6月5日,朱某贵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取保候审。2018年10月8日,因违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朱某法、朱某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朱某吨、朱某所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朱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朱某贵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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