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手机”让出租车司机屡屡中招 男子用“同一剧本”作案十余年
农村大众报莒南讯(通讯员徐向田张波)日前,莒南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根据多起临沂及日照等地出租车司机的报案,将犯罪嫌疑人宋某排抓获归案。令人讶异的是宋某排从2003年起十余年间竟使用同一个“剧本”,不停地在莒南、临沂、日照等邻近县市对出租车实施不法侵害,案件达数十起之多。
我们不妨看一下下面几个案例:
【案例1】2018年10月19日15时许,宋某排从临沂市搭乘赵某的出租车从临沂市来到莒南县。在某酒店院内,宋某排谎称自己手机没电了,借用出租车司机赵某的手机打个电话,随后其拿着赵某的手机从该酒店北门逃走。
【案例2】2018年11月3日,宋某排在日照市兰山区安兰大道附近搭乘王某的车先去了江苏赣榆后又到了莒南县洙边镇及十字路镇等处,到十字路镇某村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王某的魅族手机拿走。
【案例3】2018年12月7日14时35分许,宋某排从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搭乘石某出租车来到莒南县,到莒南县某酒店后宋某排谎称自己手机没电了,借用出租车司机石某的手机打个电话,随后宋某排拿着石某的手机从该酒店侧门逃走。
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排,男,39岁,小学文化,莒南县洙边镇人,未婚,独身一人生活。宋某排用上述案例中的手法不停地对出租车司机进行犯罪活动:从2003年至2017年,被判刑3次,劳动教养1次,共失去自由8年零4个月;仅2018年以来就被行政拘留达9次之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只要他走出了监狱或拘留所,他就会不停地作案。好逸恶劳加上“一根筋”的思维,使得他把自己的人生中最美好的时段活成了一场闹剧!
3月9日,宋某排因涉嫌盗窃犯罪,再次被莒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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