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危房改造补助、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 4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被通报

鲁南商报 2019-03-15 12:07 大字

本报3月14日讯 (记者 邵琳)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日前,临沂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兰山区方城镇政府工作人员王继岭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9月,王继岭在方城镇工作期间,明知其母亲李某某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在王家唐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华的帮助下,违规填写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套取上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648元。2018年11月,兰山区方城镇党委给予王继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莒南县大店镇民政所原所长庄绪民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庄绪民在担任大店镇民政所所长期间,大店镇民政所对村级救灾救助资金的申请及使用情况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导致该镇前惠子坡村和前官庄村骗取上级救灾救助资金9万元。对此,庄绪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莒南县纪委给予庄绪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沂南县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原书记、郭家哨村大组原负责人郭全珍对扶贫项目实施履职不到位、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2014年,郭全珍在担任湖头镇联合哨村党支部书记、郭家哨村大组负责人期间,对郭家哨村上报的黄瓜种植扶贫开发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提供虚假验收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并自定标准予以发放,导致部分补助资金未实际发放到位;2016年,在郭家哨村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郭全珍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车间项目和道路硬化扶贫项目资金共计8万元,用于本村其他支出。另外,郭全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今年1月,沂南县纪委给予郭全珍留党察看1年处分。

费县大田庄乡薛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刘贤修在低保、扶贫、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09年至2014年,刘贤修在担任薛家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将其父亲刘某某和母亲潘某某上报为贫困户,并为其父母办理了低保;此外,在未经村“两委”开会研究的情况下,刘贤修将其弟弟刘某某、表哥潘某某优先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并获得审批。2018年11月,大田庄乡党委给予刘贤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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