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新实践 市供销社推进土地入股专业合作社撬动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临沂日报 2018-12-05 09:09 大字

本报记者 张志强

通讯员 刘立

98份《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入社合同》,整齐地摆在莒南县杜家汀河村党支部书记杜善斗的办公桌上。这些合同是他解决村子发展后顾之忧的“法宝”。

杜家汀河村是莒南县远近闻名的“蔬菜之乡”。全村有超过80%的农户种植大棚蔬菜。靠着蔬菜产业,仅春节前后,全村村民就能收入1000多万元。

尽管如此,村子发展还是有些困难。全村还有1400多亩粮田,一直存在“零耕碎种”“成本高、收益低”等问题,村民陷入两难境地——种地,耽误蔬菜生产;不种,荒了可惜。

这不仅是杜家汀河村的“烦恼”。作为农业大市,临沂市农业生产始终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但也存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农业品牌小散多、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为此,临沂市通过土地的适度集约化,推动农业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这其中,市供销社发挥了为农服务主力军的重要作用。以土地经营权为媒,创办领办土地合作社,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形成农民与土地“离种不离地”的新型关系,是其探索实践的新路径。

今年年初,市供销社以为农服务为宗旨,持续深化供销社改革,在全市实施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创新工程,引导基层供销社,依托村“两委”,组织农民在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不变的基础上,以土地经营权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

7月27日,莒南县汀河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先期有98户农民入社,共计280亩土地。入社土地全部破除田埂垄堤、实现集中连片,并通过招投标方式托管给莒南县永顺农机合作社,由其提供全程服务,农民可获得每亩600元的保底分红和盈余分红。

土地合作社并非只是解决“土地种不种、谁来种”的问题,更要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为此,市供销社在做好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前提下,探索推行“土地入股+整建制托管+农业保险+保底分红”“四位一体”模式,通过建立完善的利益分配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农业职业管理人制度,实现了农民组织化与服务规模化有效对接。

莒南县王武阳村村民赵德粉以8亩土地经营权为媒,入股莒南县为农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前不久,她以股东身份拿到了第一次盈利分红1280元,再加上800元/亩的保底分红,她今年不用干农活就可收入7680元。

盈余分红从何而来?这得益于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模式。为规避市场风险,莒南县板泉为民服务中心将托管的624亩土地,一半种植花生,一半种植地瓜。花生亏了,地瓜丰收。

地瓜每亩种植成本为1770元,而实际收益为2250元,每亩盈利530元;再加上商业保险的花生减产赔偿,这才有了股东的盈余收益。

这就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优势。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必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而市供销社土地合作社创新工程,正是对这一精神的生动实践。目前,全市已建立起14个土地合作社,入股土地规模达到了4638.5亩。未来三年,市供销社计划创办领办100家土地合作社,并探索组建镇域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构建起完善的镇村土地股份专业组织体系。

近年来,市供销社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主线,建设为农服务体系,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土地专业合作社,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颜廷湘表示,该社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释放创新活力,用实干答好兴农强社的考卷,努力为打造乡村振兴的沂蒙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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