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脱皮机出问题双方均无时间证据
本报9月14日讯 (记者赵泽军 通信员李寒) 近日,河东区市场监管局郑旺市场监管所接到莒南柳先生电话投诉,称其在郑旺镇宋先生处购买的玉米脱皮机有质量问题,请求协调解决。
随后,监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了解,商家宋先生称,他是在 2013年出售该脱皮机器给柳先生,当时承诺保修半年。后在 2015年免费为其维修过一次。到现在2018年,机器已到报废状态。而柳先生却称机器是在 2016年购买,并且2015年未进行过维修,并提出退全款和报销车费的要求。但双方均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表明机器具体购买时间。
工作人员经过多次拨打双方电话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商家同意退货,但因机器使用多年,需折旧后退款,其他费用不承担。柳先生仍坚持原要求。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因双方意见难达成一致,最终终止调解。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一定要保留好发票和三包凭证,并在三包有效期内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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