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法院,院长调解促军人离婚案破镜重圆

山东法制报 2018-08-03 17:24 大字

本报讯 7月 25日上午,莒南县人民法院院长胡发胜按照家事审判操作规程,通过对当事人强化心理疏导,促成一起军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和好如初。

原告孟某是四川省某部队现役军人,被告吴某是莒南县一超市员工。2011年,孟某和吴某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因双方长期分居,彼此缺乏信任,婚姻遭遇危机。经莒南县民政局调解无效后,孟某于今年7月24日诉至法院,要求与吴某离婚。

为不耽误军人归队,针对军人离婚案件,莒南法院特事特办,次日即为当事人安排庭审。庭审中,承办人莒南法院院长胡发胜在查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后,主动调查当事人相识相恋的过程,引导当事人回忆曾经的幸福美好生活。

通过当事人的陈述,胡发胜发现双方对彼此感情的建立及婚后生活是比较满意的。随即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询问双方感情出现危机的原因、过程,了解到男方在服役期间工作发生事故,精神压力较大,加上客观条件所限,双方未及时沟通以致发生误解。胡发胜认为双方系激情离婚,婚姻可以挽救,于是运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引导当事人放下思想包袱,加强沟通交流,消除彼此间的隔阂与对立情绪。经过 3个多小时的心理疏导,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各自的错误和不足,表示愿意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邹旭  汤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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