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两男子伪造贩卖市委市政府“特别通行证” 已被刑拘
总有一些人,
不务正业,动起歪心思,
近日,临沂警方依法刑拘仨人,
看看他们都因为什么吧!
依法刑拘!
两男子伪造贩卖市政府特别通行证被抓
6月12日,兰山分局依法查处一起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
近日,接网民举报,有人在网上公开贩卖落款为市公安局警卫支队的临沂市委、市政府“特别通行证”,并称“三区九县均可办理,3-7天可取”,引发网民关注和质疑。经临沂网警核实,市公安局警卫支队从未发行过此类通行证,该通行证系伪造,并将该线速转交兰山公安分局办理。经查,该通行证系王某某(男,41岁,日照人,现在罗庄区经营一家复印社)制作,谢某某(男、23岁、罗庄区人,曾因扰乱公共秩序及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河东警方两次行政处罚)在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内公开贩卖谋利;目前,两人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已被兰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也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刑事拘留!
临沂一男子打着“代办入学”旗号诈骗被抓
近日,一则“收26000元能办理孩子的幼升小,还不限学校”的微信截图在我市群众微信群、微博内流传,引发广大家长和教育部门关注。教育部门称,临沂市刚划分了学区,而且孩子入学有着严格的报名程序,该信息不实,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兰山警方迅速立案调查,经查,该信息系庄某(男、29岁、莒南人,在某私人教育机构工作,2011年曾因盗窃被警方打击处理)委托石某在某小区群内多次发布;据庄某供述,其本人并无帮人入学的能力,如对方手续齐全且不懂程序,其就帮忙正常办理净赚一笔,如果对方手续不全办不成,他可视情退还钱款。目前, 庄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兰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网警提醒】“代办入学”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数鼓吹自己“有人脉,有关系,能办事”,被害人不惜花重金通过“走后门”等形式让孩子入读市直公办学校,不但财产受到损失,而且还滋长不良社会之风。我市入学有明确规定,建议家长们熟悉相关政策,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走正规途径,以免上当受骗。(原标题为《 伪造市政府“特别通行证”、“代办入学”诈骗,这3人被临沂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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