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起被立案处罚
本报4月27日讯 (记者付茜 通讯员季凌宇) 27日,市环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4月份以来,市环保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10余次,发现违法企业8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起,已立案处罚14起。
发布会上,通报了2018年第一季度环评机构考核情况、3月份全市各县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以及3月份全市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及生态补偿情况。3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了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共有5个断面超标,具体情况如下:兰山区柳青河北外环桥断面CODCr超标0.39倍,氨氮超标0.53倍,总磷超标2.5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96万元;罗庄区南涑河老屯桥断面氨氮超标0.37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48万元;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总磷超标0.97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48万;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氨氮超标0.45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22万元;莒南县龙王河朱家洼子闸断面CODCr超标0.13倍,应缴纳生态补偿金6万元。
截至4月25日,临沂市已接到2018年4月份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信访件32件,目前已办理完成18件,均已在临沂市政府网站公示。本次公开的环境违法情况将同时抄送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银监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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