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对临沂市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一法一条例” 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本报6月3日讯 (临报融媒记者 李晖)今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兰山区施家庄水库、费县大青山林场、森林消防大队天蒙景区东门驻防点和沂蒙云瀑洞天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给予肯定。检查组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主体意识”,切实发挥好主导作用,统筹安排、全面推动突发事件应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要关口前移,实现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全过程管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前、解决在小;要强化预警监控,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收集和诊断制度,避免预警“响”而不“应”的问题;要凝聚共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全民动员、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善余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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