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李东好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 1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2 年4月 3 日至 2013 年4月 2 日,由郭士爱、王伟、李京安、李如忠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136721.73 元及利息。
2、李现儒在费县农商银行梁邱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5 年 2 月 28 日至 2016 年1月 10 日,由李德花、李强儒、卢永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20731.66 元及利息。
3、鲍学庄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12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1 年 3 月 30 日至 2012 年3月 10 日,由郭圣芹、鲍玉玺、沈全玉、鲍玉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18.13 元及利息。
4、鲍玉增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30 日至 2012 年7月 10 日,由鲍玉通、鲍玉平、鲍永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49198.27 元及利息。
5、周广现在费县农商银行胡阳支行贷款3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3 年 6 月 12 日至 2014 年5月 15 日,由翟兴平、周广太、季朝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82.92元及利息。
6、周明法在费县农商银行胡阳支行贷款4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年 2 月 3 日至 2008年 1月 13 日,由李伟、陆连广、刘道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39743.37元及利息。
7、杨向中在费县农商银行薛庄支行贷款1.9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7 年4月 30 日至 2008年 1 月 15 日,由杨贵中、杨云中、杨文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8869 元及利息。
8、郭树祥在费县农商银行新桥支行贷款 2笔、金额共计 100 万元,2014 年3月 21 日贷款 60万元,2015 年 3月 20 日到期;2014 年3月 23日贷款 40 万元,2015年 3 月 20 日到期,均由徐忠理、徐百全、郭见祥、盛茂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共计 19031.77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费县钟山路 168 号,联系电话 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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