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产业扶贫“落地开花”

临沂日报 2020-03-31 07:50 大字

□临报融媒记者 徐淑刚

罗志强

通讯员 高云野 张焱 赵锴

3月25日,记者走进费县新庄镇白露村金满田地瓜专业种植基地,60个蔬菜大棚伫立其中,显得颇为壮观。大棚内一排排绿油油的脱毒红薯苗长势喜人。合作社负责人吴电虎告诉记者,今年他共承包了白露村和纸坊村占地105亩的82个扶贫蔬菜大棚,进行红薯育苗和红薯深加工。

“合作社承包扶贫大棚,优先无条件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作为务工人员,其中技术人员月工资能拿到2000-3000元,短工每天也有80-100元的收入,还能带动贫困户在家发展集中连片优质红薯种植,效益明显。”新庄镇扶贫办主任王见告诉记者,白露蔬菜种植基地建于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资392万元建设120个蔬菜扶贫大棚,旨在带动贫困户产业脱贫。

产业发展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自2016年至今,费县精准识别贫困群众,以产业发展为主线,瞄准种植养殖、光伏发电、生态旅游、电子商贸四个方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探索走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产业扶贫新模式。共计建有产业扶贫项目262个,总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39亿元。

如何让扶贫资金真正惠及更多的贫困户?费县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需求,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通过建立“金融+企业+贫困户”的模式,使资金切实惠及贫困人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要以产业开发为出发点,以带动村增收户脱贫为落脚点,坚持培育壮大产业、促进集体增收、保障群众收益的原则。”费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续利民表示。

每一个项目都是精挑细选,费县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建立了产业扶贫项目库,然后由承接项目的贫困村或乡镇立项提报,县扶贫部门组成评审委员会逐一进行评审。经审批同意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由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批复方案组织实施。

每一笔资金都要“开花结果”。扶贫产业项目实施后,县、乡镇经管部门都会设立资产登记台账,并纳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平台进行监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项目现场检查,确保项目健康持续运行并充分发挥效益。项目收益也全部及时存入乡镇经管站代管账户,并于3个月内精准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下一步,我们将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收益类产业项目开展专题调研,建立产业扶贫项目分类管理台账,分类施治,确保项目长期持续收益。”续利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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