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破窗盗窃财物达50余起 这个小伙儿在费县栽了

临沂日报 2019-12-23 12:07 大字

33岁的孙某某,本是盗窃案的受害者,却因“报复”心理,由受害人变盗窃嫌疑人。一年多的时间内,他多次流窜至兰山、罗庄、河东、费县、蒙阴、郯城、莒南及日照莒县等地采用破窗方式疯狂盗窃汽车内财物,累计作案50余起,涉案价值10万元,最终被费县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以来,费县辖区连续发生多起私家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件。费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经过缜密的分析研判和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一辆银灰色轿车总是很“巧合”地出现在被砸车辆附近,办案民警循线摸排,终于锁定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2019年12月14日,当嫌疑人孙某某再次驾驶车辆在费县县城寻找作案目标的时候,被费县警方抓获。当场在其车内查获螺丝刀、弹弓、钢珠、玻璃爆破器等作案工具,并在其居住处起获人民币、外币、金算盘、笔记本电脑、手机、钱包和证件材料等部分被盗赃物。

面对审讯和大量的铁证,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孙某某交代,他的父母开办了一家工厂,家庭条件十分优越。说起孙某某的作案动机,多少有一些戏剧性。原来,他也曾有过砸车窗被盗的经历。他和一钓友聊天中,了解到他们的车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河边比较幽静不易被发现,而且钓鱼的时候神情要专注,往往忽视了汽车内财物的保管。孙某某便萌生了砸汽车玻璃盗窃他人财物以泄私愤的念头。于是,自2018年6月份以来,他经常驾驶车辆在沿河及水库附近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第一次就“成功”作案,孙某某越发嚣张,在作案时会戴上帽子、口罩进行伪装,并且故意和钓友搭讪聊天,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孙某某还升级了作案工具,由最开始的螺丝刀到后来的弹弓、弹珠,到最后干脆买来专业的玻璃爆破器。盗窃来的现金一部分被他用于日常开销,大部分被他放在家中还未来得及处理。细心的办案民警发现,被盗的证件材料等物品,孙某某几乎没有扔掉或者销毁,而是被他包装好藏在了作案现场附近。用他自己的话说,这样可以让失主在附近找到,不至于因补办证件而带来一系列麻烦。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费县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代格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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