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投毒案”被告人任艳红羁押8年后被释放“想着总有一天会清白的”

济南时报 2019-08-02 17:51 大字

2011年,山东临沂发生一桩投毒案。一年内,一家4口相继中毒身亡。警方调查认定,邻居任艳红为作案嫌疑人。法院两次审判均为死缓。2019年7月2日,临沂市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法院准予撤诉。8月1日15时左右,“投毒案”被告人任艳红被释放。

一家四口接连中毒死亡

2011年7月5日,李忠山家出事后,邻居任艳红的丈夫吴士国是最早赶到现场的人之一。当天晚上,李忠山的妻子许永兰包了水饺,吃了之后,许永兰和女儿李月抽搐倒在地上。

吴士国和李忠山的侄子护送李忠山一家到费县人民医院抢救。当晚,李忠山经抢救无效死亡;次日,许永兰和李月死亡。医院记录显示,李忠山的主要诊断为“灭鼠药(毒鼠强)中毒”,其他诊断为癫痫持续状态;许永兰的主要诊断为“灭鼠药中毒”,其他诊断为呼吸循环衰竭;李月的主要诊断为呼吸心跳停止。

因怀疑有人投毒,李忠山亲戚向警方报警。这并不是李忠山一家首次出现中毒迹象,从2010年起,一家四口多次发病并住院治疗。其中2011年1月8日,李忠山8岁的儿子饭后发病,当时诊断为“重症脑炎并发癫痫”,当晚抢救无效身亡。警方介入调查后开棺验尸,经鉴定为毒鼠强中毒。

费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次日对“7·05投放危险物质案”立案侦查。2011年7月15日,费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得出结论,李忠山、许永兰、李月系毒鼠强中毒死亡。

任艳红招认后又翻供

2011年7月20日,案发后15天,与李忠山家相隔两户人家的邻居任艳红接受警方调查,到费县县城的一家酒店测谎。任艳红没有通过测谎。测谎报告结论显示,被测人与本案有关,是她到李忠山家投的毒。

当晚任艳红就被送到审讯室。2011年7月22日,41岁的任艳红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拘留,同年8月17日被逮捕。

被逮捕第二天,2011年8月18日,任艳红接受办案人员讯问,做了有罪供述,承认自己把李忠山一家四口用老鼠药药死了,并详细描述了多次投毒的经过。

对于作案动机,任艳红表示2005年,与李忠山一起贩蒜黄的时候,被李忠山威胁发生性关系,之后还一直纠缠,她不愿意,李忠山就威胁告诉吴士国,任艳红与别的男人通奸。为了摆脱纠缠,她打算把李忠山药死。

这些口供成为检方指控的依据,在临沂中院的两次一审中,法院审理认定,任艳红对李忠山一家实施了五次投毒。

2012年9月,临沂中院一审开庭时,任艳红在庭审现场翻供,称自己没有下毒,与李忠山也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辩护律师:两次投毒无作案时间

任艳红的辩护律师袭祥栋、李仲伟在阅卷和走访中发现,任艳红供述的第一次和第四次投毒并没有作案时间。

对于李忠山一家中毒原因,李仲伟律师提出了另一个疑问。根据《司法鉴定文书规范》规定,司法鉴定文书附件应当包括与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有关的关键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的目录。但在李忠山一家四口的尸检报告中,没有详细鉴定过程照片,也没有司法鉴定资质附件。“这就无法保证鉴定物前后的一致性,此外,毒物鉴定中最重要的质谱图警方也没有提供。”李仲伟说。

参与过念斌案、复旦投毒案的法医专家胡志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只有通过质谱图才能证明整个检验过程,才能知道检测限设定的是多少,如果是很低很低的检测限,那就没有判断是否中毒的意义。不提供质谱图就说明存在程序问题,不提供就说明没有证据,或者这个证据不足以支持做出的报告。

对话当事人

记者:什么时候得到被释放通知的?

任艳红:下午,当时在监室里坐着。心情非常激动,很高兴。监室里的人都替我高兴,有的都流泪了,我也哭了。

记者:从得知撤诉到现在,在看守所怎么过的?

任艳红:得知撤诉到现在一共29天,心情太难过了,天天等天天盼。住在里面,每天都等程序,想着总有一天会清白的。

记者:在看守所呆了多久?

任艳红:整整8年零9天。

记者:是什么支持你挺过来的?

任艳红:就是想着我没有害人。再想到两个孩子,还有家人等着我。

记者:当年为什么承认投毒?

任艳红:我对象被抓了,我心里急,两个孩子怎么办啊。

记者:最难的是什么时候?

任艳红:第一次开完庭,判决死缓,上诉的时候最难,感觉下判决了,说什么人家都不相信了。后来第一次发回重审,我立马就上诉,那时候有点信心了。

记者:见到家人什么心情?

任艳红:看到家人一瞬间就哭了,什么也说不出来。

记者:想对家人说什么?

任艳红:光想哭了,抱头痛哭。感觉这几年我在里面不容易,他们在外面更不容易,一直等我,让我坚持。

记者:你现在身体怎么样?

任艳红:身体还好,看守所给了钙片和药,补充维生素。

记者:对以后的生活有什么规划?

任艳红:现在对手机什么一点都不懂,出来之后也不知道干什么。先养养身体,挣点钱,儿子还没娶媳妇。我变化太大了,感觉什么也不会了。

记者:有什么心愿?

任艳红:把身体养好,和家人好好相处一段时间。

“投毒案”时间轴

2011年7月5日晚

李忠山一家三口饭后发病,送医后相继死亡。

2011年7月20日

任艳红接受警方调查。

2011年8月17日

任艳红被逮捕。

2013年6月4日

临沂市中院判处任艳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

2015年10月27日

任艳红提出上诉。山东省高院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17年7月10日

临沂市中院重审,再判任艳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任艳红不服,再次上诉。

2018年12月26日

山东高院撤销临沂中院的死缓判决,发回重审。

2019年7月2日

任艳红收到临沂中院裁定准许市检察院撤诉的裁定书。

2019年8月1日

任艳红被释放。

(本版稿件综合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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