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检察院,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获省检察院表扬

山东法制报 2018-10-10 17:31 大字

近日,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对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对费县检察院等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单位进行表扬。

自2017年10月被确定为全省检察建议规范化试点单位以来,费县检察院在省市检察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提出的坚持“担当、全面、精准、规范、共赢、合力”监督的指示要求,扎实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共办理检察建议 18件,其中公开宣告3件,实现了业务部门办理检察建议全覆盖,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顺利通过省检察院验收。在今年全省检察长研讨班暨检察建议规范化现场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取得了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的突出成效。

房颍竹  张兆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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