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主管道爆裂 楼上漏水,楼下损失,谁负责?
本报8月28日讯 (记者赵泽军)“楼上住户管道破裂漏水导致家中被淹,一个多星期过去了,破裂的管道虽已修好,可我们家的损失却没人管了。”28日,家住费县的任先生拨打热线反映。
据任先生介绍,他在县城自由路上有一套住宅,准备用来给孩子当作新房,谁知还未入住,楼上漏水导致家中被淹。任先生说,20日下午,他突然接到小区物业打来的电话,称他家楼上漏水,可能其家中也有影响,“当时听说后,我赶紧过去了一趟,打开门一看,顿时就惊呆了。家里地上全是水,部分房顶也被水淹了,不少天花板的墙面都掉落了。”
任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事情发生后,小区物业第一时间对破裂的水管进行了检查,并确定他家房顶漏水原因为整栋楼室内主管道破裂,而此根主管道破裂位置正好在其楼上住户厨房内。“虽说物业及时对破裂的水管进行了更换,并帮我们家进行了清理,但我们刚装修的房子,还没入住呢,弄得墙面都花了,还会随时往下掉落东西,这让谁都闹心。但当我找小区物业和楼上业主协商时,他们的回复让人不理解。”
“我们也没提更多的要求,只是想让他们重新粉刷一下墙面。但听说后,物业却说爆管处在楼上业主家,楼上业主有养护的责任,他们只管户外的,不管户内的,让我们找楼上业主。楼上业主却说那是公用设施管道,不是他们家的支管或水龙头,他们也是受害者,因为水把他们家房子都漫了,家具、床全部遭淹,谁管理,谁负责,主管道坏了,属于公共设施,又让我们去找物业。就这样,他们相互推诿一个多星期,到现在都没结果。我就疑问,这种情况应该由谁来负责?”
葛 律师在线
对此,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依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因此楼上漏水造成楼下损失,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可根据民法中的过错责任原则来判定责任。本案中,首先要看物业服务单位和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说合同中约定,物业公司对管道有维修和养护义务的话,物业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再看供水单位对这个供水的管道是否承担相应的养护和维修的责任,同时,楼上业主家供水管道破裂是导致任先生这一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楼上业主有义务对房屋行使管理职责。介于这种情况,可以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受害者可以将楼上业主、物业公司及供水单位同时起诉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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