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十天鼓包要求更换遭拒

沂蒙晚报 2018-05-29 17:42 大字

本报5月28日讯 (记者赵泽军)“新更换的轮胎,使用10天就鼓包,要求更换却遭拒绝。”近日,市民刘先生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

据刘先生介绍,5月6日,他在位于费县石井镇一轮胎销售店为农用三轮车更换了一个新轮胎。“商家承诺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15日上午,他发现更换的轮胎一侧有个鼓包,“回家后拆开一看,内胎也有问题。”

刘先生立即带着轮胎来到该销售店,“没想到他们却拒绝更换。”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该销售商,“应该是遭受锐物硌伤,并不是质量问题,我们已经检查并向厂家进行了汇报,客户不相信可以找相关部门做鉴定。”

律师在线

本报律师团主要组成单位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彭海律师称,按相关法律规定,保质期内的车辆轮胎出现问题,应由销售商或生产厂家举证,若确认车主在使用期间由外力引起,销售商或生产厂家可拒绝更换。若是质量有问题,须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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