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通报八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1.积石山县郭干乡综治办主任马子明、王家村原主任马得清、村党支部书记助理王如奎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马子明伙同马得清以马得清妻子名义虚报农村危旧房改造项目,套取危旧房改造补助款1万元,马子明与马得清各分得补助款5000元。马得清又两次在其他村民名下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补助款共计15000元。王如奎先后两次在自己儿子名下虚报冒领危旧房改造补助款15000元。2016年3月10日,积石山县纪委给予马子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8月1日,积石山县纪委分别给予马得清、王如奎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永靖县新寺乡信用社职工康俊林冒领粮食直补金问题。2011年4月20日至2015年5月19日期间,康俊林从新寺乡庆丰村村民苗发成惠民补贴账户中冒领粮食直补金10252元。在纪律审查期间,康俊林主动将10252元退还苗发成。2016年6月15日,永靖县农村信用联社纪委给予康俊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东乡县河滩镇东干村党支部书记郭伟忠违规安排低保金等问题。2015年3月,郭伟忠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未经公示和村监委会审核,违规为其不符合低保条件的2户亲属办理低保,其中1户亲属享受春荒补助资金500元、两口人三类低保金,1户享受四口人三类低保金。2016年6月24日,东乡县纪委给予郭伟忠党内警告处分。
4.广河县六中校长马明华违规发放和使用学生营养餐费、教育经费问题。马明华违反工作纪律,对学生流失情况不研究、不核对,不及时核销流失学生人数,及其对应的营养餐费和教育公用经费,违规发放和使用流失学生营养餐费14500元和教育公用经费16810元。2016年7月19日,广河县纪委给予马明华党内警告处分。
5.临夏市城郊镇瓦窑村原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马正云违规征地问题。2010年3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马正云在未向城郊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也未征求有关村民意见的情况下,违规参与拜某某与谭某某《温室土地租赁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签订事宜,造成不良后果;同时,瓦窑村委会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违规参与临夏市某公司土地征收工作。2016年6月25日,临夏市纪委给予马正云党内警告处分,城郊镇党委免去马正云瓦窑村监委会主任职务。
6.和政县松鸣镇车巴村党支部书记马全英及家属违规享受低保金问题。2014年6月,马全英在未经村民会议评议的情况下,将本人、妻子和女儿纳入农村二类低保金享受对象,先后违规领取低保金共13410元。2016年5月27日,和政县松鸣镇党委给予马全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县民政局。
7.康乐县第一中学教师杨彦明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1月,杨彦明被纳入农村一类低保对象。2015年9月,杨彦明被录用为康乐县第一中学教师后,未主动向有关部门申请核销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1100元。2016年5月31日,康乐县纪委对杨彦明进行诫勉谈话,违纪资金上缴县财政。
8.临夏县韩集镇残联理事长罗红伟工作失职问题。罗红伟任韩集镇阳洼山村包村领导期间,在评议贫困户时,将阳洼山村一社村民马某某列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5年11月,审计部门发现马某某曾购买价值24.08万元的东风日产轿车,不属于***对象。2016年1月29日,临夏县纪委对罗红伟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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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临夏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