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境儿童“兜底”彰显民本情怀
为给困境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有效保障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权益,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据《意见》,四川省将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主要包括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强化医疗保障、强化教育保障、强化监护责任、强化残疾儿童福利服务、强化安全保护。(相关报道见10月10日《兰州日报》一版)
今年8月,发生在康乐县的杨改兰案引发全社会震惊,救助困境儿童的呼声也再次响起。近年来,河南兰考袁厉害事件、贵州毕节流浪儿童殒命垃圾箱、南京养母虐童案等舆论热点,促使公众对困境儿童的生存状态日益关注,保护儿童权益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如何尽快建构一套完整的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增加儿童福利的有效供给,让陷于困境的孩子免于苦难得到救济,正成为全社会的集体关切。
随着社会高速发展,经济不断强大,给予困境儿童的关爱与保障也应越来越多。甘肃省此次出台的《意见》按照实际情况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家庭困境儿童、自身困境儿童、监护困境儿童三个保障范畴。对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要求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或组织做好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建立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为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确保困境儿童不失学;对无法定抚养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体系,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重病、重残儿童,在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等系列措施,就是要在保障困境儿童的生存权、教育权、发展权上发力,在管理上更加精细,给予精准救助,以实现政府的“兜底保障”作用,并确保这种“兜底”作用更具实效性。
“抚养和关爱儿童是人类发展的基石”。为困境儿童“兜底”,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彰显了政府的民本情怀,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正能量。让孩子能够成长得更好,应成为社会最基本、最广泛的共识,希望《意见》的实施,能够唤起全社会共同关注的切实行动,为困境儿童编织出一张有力维护儿童生存权、教育权、发展权的基本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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