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中院首次网络直播涉毒案件庭审
6月23日,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通过新浪网同步直播了被告人马某运输毒品案庭审全过程,法院经过审理当庭作出宣判,法院以被告人马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00元。据悉,此次兰铁中院运用互联网视频直播庭审全过程在全省法院尚属首例。
现年41岁的被告人马某是临夏广河县的一名普通农妇。2015年8月的一天,马某接到了马某某的电话,许诺其帮忙运送物品到乌鲁木齐,将物品安全送到返回家后将给她1万元辛苦费。马某将马某某送来的两包白色物品,按照马某某的要求包装好后,放在了内衣里,拿着马某某提供的车费从广河来到了兰州。去年8月29日,马某携带毒品海洛因200.2克,持当日兰州西至乌鲁木齐南的旅客列车车票,在进站上车时因形迹可疑被带至公安值班室进行检查。从其胸罩内和下身的卫生巾内查获全部毒品。
庭审结束后,记者在兰铁中院了解到,对依法公开审判的案件,网络直播能够防止未审先判、“表演化审判”等现象,让案件审理回归到事实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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