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体内藏毒77包
本报讯冒着生命危险,他在云南吞下包裹好的77包毒品,乘坐飞机抵达兰州,岂料刚出机场就被警方查获,背负涉嫌运输毒品罪名,被告人马某于10月9日在兰州中院受审。面对法官,马某一改此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坚称一切行程均由“老板”安排妥当,而自己冒险运毒也只是为了帮衬太过贫寒的家。
马某出生在广河县的一个村庄内,生于1985年的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针对检方指控运输毒品罪名,马某在承认之余坚称这一切都是依照一个外号叫“眼镜”的人指示去做的。2011年11月,在朋友的介绍下,马某与‘眼镜\’相识,从那时起,马某便知道这个来自三甲集的人做的是贩毒生意。2012年2月,“眼镜”打电话找到马某,希望借其肉体运输毒品,并承诺“只要将毒品从云南运到兰州,再安全排出体外,就可得到每克50元的好处费”。利益的趋动令马某只身犯险,2月7日,他从西宁乘坐航班直抵云南昆明,又经专人接应最终来到广通。2月9日上午,在“眼镜”的帮助下,马某将77包毒品吞进肚子,这共计540余克的毒品可让他得到两万余元的好处费。
体内藏着毒品,心里想着一招致富,马某在当日被送往机场,乘坐航班回兰州,岂料当飞机在夜晚22时许抵达兰州后,早已接到线报的警方便将马某一举抓获,并将其紧急送入医院。在医院的身体透视检查显示仪器上,马某体内藏有的多块非金属异物清晰呈现,在警方的严密监视下,马某几乎用了两天时间,共从体内排出包裹完好的毒品77包,净重540余克。
在昨日的庭审中,马某一改此前在公安机关所做供述,坚称“眼镜”就是指使他运毒的幕后老板,而自己这样做只因家境贫寒、法律意识淡薄所致,其辩护律师更是向法庭提交“低保证明”,为其做罪轻辩护。案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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