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收为典型案例
□记者肖会
通讯员王希玉报道
本报阳谷讯近日,阳谷县人民检察院诉阳谷县林业局不作为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予以采用,并被收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导丛书》之《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实务指引》卷。
2016年11月,阳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阳谷县林业局在申报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中存在违法行为,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遂依法向阳谷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阳谷县林业局仍未依法充分履职,在此情况下,阳谷县人民检察院以阳谷县林业局为被告,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经过诉讼,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的《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指导丛书》收集了全国67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阳谷县检察院诉阳谷县林业局不作为公益诉讼案作为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的典型案例被予以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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