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

大众日报 2018-03-01 01:33 大字

□记者肖会通讯员李萍报道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构建畅通阳谷,日前,阳谷县交警大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外来务工人员集散地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宣传活动。引导务工人员安全文明出行,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肖会通讯员范勇报道

本报聊城讯2月25日,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官方微博等平台,全文转发《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的新闻通稿,就当前一些网站、微博、客户端等对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3月1日起,驾照销分新规定》的不正确解读,进行辟谣和权威解读。

2018年,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采访中,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同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便民措施宣传工作,公开办事流程,提供规范、准确、易懂的解读服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将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对此,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请随时留意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发布的交管信息,切勿盲目跟风地相信、传播一些未经官方认可的曲解信息。

(本栏目由聊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协办,欢迎读者提供互动线索。热线电话:15964781682;邮箱:dzrblcx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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