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超千家

聊城日报 2021-11-24 10: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苑莘)11月18日,莘县市场监管局为荣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的部分单位进行授牌。目前,该县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09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1055家、放心消费示范街1处。

莘县以推进消费环境建设为抓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着力优化消费环境。目前,该县放心消费全域指导已达到100%,其中通过“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审核验收6家,通过“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审核验收6家。该县将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典型示范,推动全县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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