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秋:刑侦战线上的“巾帼蓝”

聊城日报 2021-05-11 09:10 大字

人物名片

刘艳秋,女,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文化,现任山东省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队长。1998年至2012年,连年被市、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或破案能手,多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先后获得莘县十大道德模范、莘县劳动模范、莘县政法系统十佳警察、首届最美莘县人等称号。2014年被授予聊城市十佳人民警察称号,先后被省公安厅记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2015年被授予省十佳人民警察称号;2014年、2017年先后获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张兴国通讯员胡亚丽

证据不仅是案件侦破的“金钥匙”,更是刑侦工作的“压舱石”。

在刑侦战线上,她奋战了24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智慧和汗水;她不畏险恶,攻坚克难,凭着精湛的刑事勘查技术,为一宗宗案件的侦破指明了方向;她思维缜密,做事严谨,将一缕缕蛛丝马迹汇成铁证,让狡猾的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她就是全国公安战线巾帼建功标兵、山东省十佳人民警察、莘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技术中队队长刘艳秋。

呕心沥血,致力案件侦破

破案需要智慧,勘查需要勇气,对女干警来说,这两点尤为关键。

刘艳秋还记得自己首次勘查命案现场的情景。那是一个秋天,莘县某个村子发现一具高度腐败的女尸,虽然早就对此有了心理准备,但闻到现场那一股股呛人的尸臭味,她的胃里还是忍不住翻腾起来。她屏住呼吸拍上几张照片,然后躲到车里喘口气,再回到现场,屏住呼吸继续拍摄,如此反复多次,才完成现场勘查任务。不过,从案发现场回来后的一周内,原本喜欢吃肉的她,看见肉再也没有了胃口,甚至还会忍不住呕吐。

好在,刘艳秋很快就适应了这个工作,并开始享受破案带来的兴奋和喜悦。

一次,在一起母女双亡的命案现场,刘艳秋利用智慧现勘等公安专业技术对尸体、物证等进行现场勘验,为确保不破坏原始现场,及时详细勘验、提取痕迹物证,她连续忙碌了十几个小时。晚上七点多,她突然感觉眼前发黑、腿脚发软,一下子瘫软在地。“她一直没顾得上吃饭,应该是低血糖,快让她吃点饭吧!”身边的同事焦急地说。身体情况稍稍恢复后,刘艳秋不顾身体的不适,冲锋在前,连续奋战七昼夜,提取了数百个生物检材,最终帮助警方锁定了作案嫌疑人李一(化名),成功破获了这起故意杀人案。

刘艳秋开玩笑说,如果有时间,她可以将自己的经历写成厚厚的一本小说。正如有位名人所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天才,天才就是重复次数最多的人。24年来,刘艳秋外出勘查现场4800多次,制作现场勘查笔录4600多份,利用各种专业技术协助破案560余起,认定嫌疑人900余人,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四轮驱动,打造过硬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刘艳秋深深明白这个道理。

在她的带领下,技术中队落实科技强警战略,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实施“抓学习、强技能、严管理、重督导”四轮驱动,淬炼过硬技术队伍。

狠抓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刘艳秋为中队制定了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外出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同时,技术中队采取跟班学习、网络学习、警企合作等方式,让技术民警在学中干、在干中练,确保业务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严管厚爱,增强归属认同感。刘艳秋提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引导中队干警自省、自警、自励,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创模范示范岗”活动,影响和带动全体干警争先创优。在严管的同时,刘艳秋深知关心关爱队员、凝心聚力的作用。她一方面落实技术人员防尘、防毒等补贴发放,推动技术民警职务套改等工作,另一方面,协调局党委提升奖励比例,激励技术岗位民警争先创优,切实让中队干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

严格督导考核,激发工作热情。刘艳秋不断强化日常工作督导考核,对中队的四个勘查小组按照周通报、月评比、季考核方式进行考评督导,对每项重点工作实行日清月结。技术中队每月都会开展“工作之星”评选,选出工作突出的优秀技术民警,由局党委予以表彰奖励,切实激发了干警们的工作热情。

心系群众,无私奉献有担当

劳累辛苦从不抱怨,遇到难题从不退缩,这是刘艳秋的一贯作风。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整日奔波在外是刘艳秋的工作常态,这让同样还是女儿、妻子和妈妈的她,心中充满了对家人的深深愧疚。

24载风雨兼程,刘艳秋把对家人的愧疚转化为工作的动力,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她心系群众冷暖,把群众的事看得比天大,以脚踏实地的行动、默默耕耘的付出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尊重。

一天下午,刘艳秋路过某小区居民楼时听到有吵闹的声音,走近一看,原来是精神疾病发作的李二(化名)正在殴打他的母亲,围观的人很多,却没有人敢上前劝阻。刘艳秋没有犹豫,立刻冲上前去,经过一番警告、安抚、说理,终于把李二劝服,并及时把他的母亲送往医院救治。围观的群众都对刘艳秋竖起了大拇指。

父亲因车祸去世,母亲因受刺激患精神疾病离家出走,莘县古云镇某村女孩小董从3岁起便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生活非常困难。了解情况后,刘艳秋与小董结成了帮扶对子,经常驱车50多公里给小董送衣物和学习用品,过年过节时,她给小董家送米、面、油和慰问金,还把小董接到自己家中沟通、交流、教育、辅导,帮助她克服心理障碍,引导她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健康快乐地成长。小董逢人便讲“刘妈妈是我最亲最美的警察妈妈”。

任中队长期间,刘艳秋走访了全县20多个村庄的3200多户村民,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100多件,资助5名失学儿童,让他们重返校园。

使命担当铸警魂,一身正气为民情。刘艳秋二十几年如一日,展现了新时代人民公安公平公正、严谨文明的良好形象,用自己的青春、热血和汗水,书写着一名女警的精彩人生。刘艳秋(左)在现场提取犯罪嫌疑人做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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