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冠高架路坚持不改名回应:合法合规 习惯简称

济南时报 2020-03-01 13:45 大字

道路命名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

连日来,山东青岛新冠高架路与新型冠状病毒名字重合,有网友呼吁改名。起因来自2月20日青岛政务网上,市长信箱的一份建议和回复。

有网友建议,一条路的名称就像一个人的名字一样,要有意义,要让人喜欢,青岛新冠高架中的“新冠”二字就不讨喜,建议市里是否考虑更换一下道路名称?

2月24日和26日,市长信箱回复此条建议,新冠高架桥是2011年由市政府命名的,北起杭鞍高架路,南止莘县路立交桥,命名合法合规,符合《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予更名。 (据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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