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首家乡村律师事务所成立
记者感言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莘县获悉,聊城市首家乡村律师事务所——山东鲁莘朝律师事务所在莘县朝城镇成立,该事务所的成立有效填补了聊城市乡村无律师事务所的空白。
“事务所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面向农业、农村、农民。”鲁莘朝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志刚对记者说,律师事务所将本着服务城乡群众、维护社会正义的服务初心,面向周边群众和企业,开展一系列法律服务,大力实施法律援助,为生活困难的群众依法维权;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活动,助力法治莘县、平安莘县建设;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开展诉讼代理、合同拟定,为周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出合法性建议。
国无法不立,民无法不治。“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民更需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莘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李继文介绍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年来,莘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普法活动,主动把脉村居法律服务需求,形成多层次、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新模式,实现村居法律顾问与村民零距离沟通。莘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一镇一团队,一村一顾问”工程,打通法律基层“最后一米”,着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
“当前,不少农民法治意识比较薄弱,用法意愿较低,面临“有法不用”难题。此外,农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也是农村法治建设不足的重要方面,“熟人社会、人情社会使得农民厌诉厌讼,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李志刚介绍,鲁莘朝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将充分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让法律秩序、村规民约和乡村道德互为经纬,法治和德治协同发力,建设一个利益有保障、纠纷能化解、矛盾能消融的乡村秩序,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软环境。
□记者 于伯平通讯员 王宝龙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建设法治乡村正是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而以法治保障乡村有效治理,是夯
实基层基础的固本良策。
近年来,在广大乡村,虽然农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较大幅度提升,但是法治建设总体仍处于较为滞后的状态,部分村民法治意识淡薄,既不懂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存在因不懂法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因此,助推乡村振兴,法治建设至关重要,必须要把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与发展经济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夯实法治根基。
当然,以法治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既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把乡村治理纳入法治轨道;也要不断强化村民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干任何事先想到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农村搭建一个广阔的法律服务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只有整合施策,多措并举,协调配合,才能真正发挥法治
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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