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聊城市纪委监委对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莘县东鲁街道统计站站长王爱华骗取低保金问题。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王爱华隐瞒其母亲家庭收入及子女赡养情况,伪造申请材料为其母骗取低保金6938元。2018年11月,东鲁街道党工委给予王爱华党内警告处分。
冠县清泉街道民政所所长韩凤失职渎职问题。2014年,韩凤在低保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致使辖区内两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被认定为低保户;至2017年10月,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10690.4元。2018年11月,清泉街道党工委将韩凤此行为和其他违纪事实合并处理,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临清市大辛庄街道国土所原所长李振明失职渎职问题。2018年2月至6月,李振明任职期间,履职不力,未及时发现辖区内3户居民在集体土地上违法占地建设等行为。2018年9月,临清市纪委给予李振明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张炉集镇民政所原所长李洪振违规报销费用问题。2014年至2016年,李洪振任职期间,在张炉集镇民政所账户多次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共计4515元。2018年11月,张炉集镇党委给予李洪振党内警告处分。
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身在一线,岗位非常重要,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站所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遵规守纪,保持廉洁从政定力,严守纪律底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要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精准发力,同时扎紧制度笼子,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尤其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欺压百姓、与民争利等违纪典型问题,对履行责任不力、监管失职的,一律从严问责追究,推动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管到位,以基层正风反腐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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