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信息真实性? 聚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玉林晚报 2018-12-26 07:18 大字

日前,《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正式公布。如何保证信息真实性?委托报税可否实现?记者采访了权威人士、专家以及多地基层税务人员,回应民生关切。

焦点:如何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性?

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可靠,是纳税人享受改革红利的基础条件,如何保证信息真实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说,对于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税务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这些部门包括: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外交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医疗保障部门等。通过数据交叉核对,大大提高了征管的效率、降低了纳税人的遵从成本,是征管现代化的体现。

国家税务总局莘县税务局工作人员洪芝芳说,法律明文规定,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由纳税人负责。如果造假,不仅要补缴税款还将被处罚,五年之内再次发现就会录入征信系统。

会计填错了要承担责任,纳税人造假也要承担责任。各填一份留存五年,就是为了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核查。洪芝芳说:“对于如实填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一般是不会打扰您的。”

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张宏认为,新规明确规定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对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的协助义务,以法定职责形式规定了有关机关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强化了税务主管机关核查功能,是一种明显的进步。

焦点:未来是否将有更多委托报税?

专家表示,一些自由职业者不靠工资、薪金,而是通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维持生活,他们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这些工作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来办理,甚至可以委托给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个人。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认为,我国有关个税的操作办法已非常详细,尽量考虑到让纳税人更加方便。不过,阅读这些资料、填表肯定还是需要花时间的。刘怡说:“如果不愿意在这方面花费时间,可找人帮助申报。在国外,很多专业人士可以帮助纳税人办理纳税业务。”

张宏说,此前,我国个税服务市场的主体为演艺明星、大企业家等少数人群,此次个税改革之后,部分中高收入阶层也有可能进入这个市场。

刘怡说,专业个税服务有助于节省部分纳税人时间成本,提高申报效率。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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