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 一天查处相关违法行为40多起
本报聊城11月1日讯(记者李怀磊通讯员冯永华纪桂民)针对辖区三轮车、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道路交通违法突出、交通安全隐患突出、扰乱交通秩序突出等问题。10月31日,莘县交警大队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中心等部门,全面打响“老年代步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战役。
据悉,联合执法组根据辖区“老年代步车”行驶规律及特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协作,重点对辖区广场、客运站、医院、大型超市等周边“老年代步车”易出现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行动中,共出动执法力量60人,设置固定检查卡点4处和1个流动检查组,共查处相关违法行为40多例,查处违法上路车辆12辆,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教育机动车车、非机动车驾驶人300余人次。
由于驾驶人大多为中老年人,对车辆安全性能不了解、法律知识欠缺,普遍存在违法行为,对行政执法不甚理解,执法人员向他们说明大多数“老年代步车”系“三无产品”,销售不合法,质量有缺陷等一系列问题,力争得到他们的理解。从行为人自身安全出发,耐心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安全出行意识。
交警提醒,目前行驶在城市路面上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没有号牌,也没有登记,属于典型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等“三非”产品,因此不能上牌上路,而厂家和销售商为赚取利润,往往会以“无需上牌、无需驾照”为噱头实现车辆销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无证驾驶该类车辆上路将面临罚款、暂扣、拘留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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