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毒瘤”被铲除后的思考
□本报记者肖会王兆锋
本报通讯员王希玉柳延方
9月12日,莘县人民法院对刘言顺等6人黑恶势力犯罪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刘言顺有期徒刑16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该团伙其他成员也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个横行乡里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恶劣手段拍摄裸照或视频,强迫女性(包括未成年女性)进行有偿陪侍而牟利。该案的依法判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嚣张气焰,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犯罪做斗争的士气,为构建平安莘县和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作出了贡献。
犯罪手段恶劣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该团伙作案手段残忍,让不少受害群众敢怒不敢言。
2017年12月21日至2018年1月1日间,被告人刘言顺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奸及参与强奸3人,其中强奸未成年人2人。在强奸过程中,刘言顺拍摄裸照或视频,并以此威胁控制被害人到KTV进行有偿陪侍,从中谋利。其团伙成员刘某发(未成年人)、崔某某(未成年人),也随之强奸或参与强奸一人。
2017年8月2日晚,刘言顺、崔洪镇伙同刘恩忠、王帅、刘恩凯,盗窃某量贩超市的香烟28条、现金2000元,涉案价值共计7780元。2017年8月18日凌晨,被告人崔洪镇、刘某琳伙同高贯洋、王帅,盗窃某超市内的香烟430盒、现金2150元,盗窃后将所盗物品带至被告人刘言顺住处,交与刘言顺分赃。刘言顺指使刘某琳等人将作案工具及钱箱等扔掉,涉案价值共计13046元。
横行乡里伤害他人
在实施诸多犯罪的过程中,刘言顺黑恶势力团伙气焰嚣张,横行乡里,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7年9月26日下午3时许,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金龙街十字街口处,刘言顺与驾驶豫牌XXXXX奔驰轿车的李某某(载被害人胡某某),因行车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某(系胡某某朋友)赶到后,双方发生厮打。刘言顺、刘某琳伙同王帅等人(均被另案处理),将胡某某、王某某殴打致伤。其后,刘言顺手持木质马扎,刘某琳用砖头,将李某某所驾驶奔驰轿车的前、后挡风玻璃等多部位砸毁。经鉴定,胡某某颈部、体表、左手损伤均为轻微伤;王某某颈部划伤为轻微伤;被砸车辆损毁价值15600元。
刘言顺怀疑其妻子同岳某某有不正当关系。2017年3月16日,刘言顺在莘县古云镇某饭店,对岳某某实施殴打。经鉴定,岳某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2018年以来,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刘言顺黑恶势力团伙被莘县警方一举捣毁,当中主要成员相继落网。
防范未成年人误入歧途
如何防止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是此案给人们的思考。
记者梳理案件发现,在刘言顺犯罪团伙中,刘某发、刘某琳、崔某某均系未成年人。他们受刘言顺的误导,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让人叹惋。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言顺、崔某某、刘某琳、刘某发等人交叉结伙,单独或共同实施强奸、强迫卖淫、寻衅滋事、盗窃等犯罪行为,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秩序,其中刘言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导作用,且存在对其他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精神和身体控制的情形。刘某琳、刘某发、崔某某既受刘言顺的影响和管制,转而又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此案中,未成年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多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过早离开有益身心发展的教育环境,缺乏必要的道德和法律教育,若遇到社会不良人员的错误诱导或教唆,很容易使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再加上很多人法律知识十分贫乏,更容易误入歧途。防范未成年人误入歧途,这需要党委政府、社会、家庭、学校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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