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问责“洋垃圾”监管履责不力单位
本报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莘县妹冢镇党委、政府和县环保局对“洋垃圾”监管履责不力有关问题的通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16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并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今年6月22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追踪洋垃圾”报道了聊城市莘县妹冢镇部分黑作坊利用洋垃圾加工生产塑料颗粒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责成莘县县委、县政府连夜组织查处加工窝点,并由市纪委监委组成专门工作组赴莘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开展责任追究工作。通过深入调查,问题已基本查清,对相关责任单位和16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并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通报指出,在“洋垃圾”事件中,妹冢镇党委、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力,对“洋垃圾”加工黑作坊清理取缔不彻底,开展“两断三清”工作不到位,缺乏统一监管;未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要求,对环境监管网格员资格确认和管理使用不到位;日常巡查工作不细致,对群众信访举报调查浮于表面。莘县环保局未严格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监管职责,对辖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督促落实不及时,监管责任缺失,导致相关违法行为没有被及时发现、有效处置,并被央视财经频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经研究决定,特对莘县妹冢镇党委、政府和县环保局给予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记者 曹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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