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男子“二次酒驾”被查,被行拘3天罚1000元吊销驾照

聊城晚报 2018-05-09 08:55 大字

近日,莘县交警查获一名醉酒男子,对方还二次酒驾,结果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天、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5月4日,为切实加强春季辖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力度,预防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反弹,莘县交警大队张鲁中队民警天天严查酒驾不放松。

当天15时30分许,民警在宁王路马庄路口东路段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灰色小轿车迎面驶来,民警依法将其车辆拦下进行检查。当民警靠近驾驶员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时,发现车内有一股刺鼻的酒味。于是,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并利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结果该男子的血液酒精浓度含量显示为78mg/100ml,属酒后驾车。

聊城一男子“二次酒驾

随即,民警将驾驶员及车辆一并带回中队作进一步调查。经网上核查发现,谢某曾于2014年8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这次又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属于二次酒驾。

聊城一男子“二次酒驾
聊城一男子“二次酒驾

民警当场对该驾驶员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二次酒驾的处罚力度及严重后果。

目前,莘县交警对谢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3天、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驾驶一旦被查处,在交警信息平台中的记录将会伴随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地、间隔多久,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新闻推荐

创新开辟市场 质量铸就品牌——聊城培育质量竞争力综述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吹响了新一轮发展的进军号,如何以质量提升进一步增强聊城市经济发展的质量优势,更快地推动聊城市经济发展进入质量品牌时代,培育和提高质量竞争力是关键。过去几年间,聊城市坚持...

莘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莘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