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龙头企业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聊城日报 2021-12-28 14:5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敏)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聊城市从明年起开始实施《关于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奖励措施的实施细则》。12月20日,记者从聊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奖补申报工作将于每年2月份开始,晋升为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可获得50万元的最高奖励。

聊城市积极培育市级农业产业化典型,每年将从新创建的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中评选出30家示范带动性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新晋升的农业产业化省级、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50万元晋升奖励。

聊城市着力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新认定的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核心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创建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生产加工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据了解,奖补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和规范、透明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相关业务部门审核并进行网上公示后,财政部门再予以拨付兑现。

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介绍,凡在本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符合规定要求的,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均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奖励。获奖企业应当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产品和企业的品牌形象,努力提高产品的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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