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检徽在胸前闪闪发光” 记首届“最美聊城检察人”张慧
张慧(中)介绍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情况。■王凯忠
■本报记者 孙克峰
竞技场上,她稳扎稳打,以第四名成绩成为“全国未检业务标兵”;
案牍前,她精益求精、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得到广泛认可……
她叫张慧,是聊城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从检12年,她始终奋战在检察业务工作一线,无一错案,获得多项全国和省市级荣誉,市委政法委做出向其学习的决定。
案牍前,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根本使命是通过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张慧说。
在办理刘某某抢劫、放火致未成年被害人死亡案件过程中,张慧正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改变了侦查机关移送的罪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检察意见,获审委会全票通过,刘某某依法被判处死刑。
在办理李某某等多名未成年人抢劫、故意伤害上诉案件过程中,她认真阅卷,详细讯问,全面复核,吃透一审办案全过程,针对“此罪与彼罪”“一罪与数罪”,充分把握和适用证据,依法提请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抗诉,省检察院采纳全部提抗意见,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5年,张慧在办理的一起涉未故意伤害上诉案件中,面对当事人言词证据上的细微差异,她抽丝剥茧,从案发现场监控录像和上千张分帧图片中锁定关键事实,从同步录音录像中明辨上诉人供述的真实性,最终以严密的证据体系、有力的逻辑分析,使被告人心服口服,认罪服法。
工作中,铿锵玫瑰美丽绽放
近年来,张慧办理、指导办理了大量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年龄证据收集、客观性证据提取、间接证据的定罪锁定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7年,张慧专职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年来,她办理、指导办理了多起在聊城有重大影响的涉未成年人命案,并多次被省人民检察院抽调参与涉未案件办理,其认真的工作态度、专业的办案能力得到省院肯定。
张慧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做好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注重案前预防和案后跟踪帮教。
她精心制作了数十万字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厅文案,打造高质量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升及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她在山东省实验中学、聊城市多所中学的开展法治宣讲,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前行路,精益求精迈向高峰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检察官,只有不断汲取业务知识的给养,才能够在办案中不偏不倚、公平以待。”张慧平素非常注重知识积累和工作方法总结,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不断提升。
面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蝶变以及涉未案件统一集中办理的全面推开,她紧跟时代步伐,认真学习和加强涉未“两法”宣传,结合“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强制报告、准入查询两项制度走深、走实,以制度的藩篱阻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她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的关注,积极考量涉未公益诉讼案件的线索排查和工作开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检爱同行,共护未来。张慧热爱她所从事的检察事业,无论是指控犯罪的公诉席,训诫调解的宣告室,还是普法送法的小讲台,到处可见她工作的身影。“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我有责任和义务让检徽在胸前闪闪发光!”张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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