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银十二条”激活科技创新动力

聊城日报 2021-05-31 09:43 大字

本报讯(记者尹腾淑通讯员巩腾)为进一步加大金融对聊城市科技创新、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用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科技型企业,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近日,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聊城市科技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聊城市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提档升级行动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加强银企合作对接、优化银行科技信贷服务、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2条措施(以下简称“银十二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创新质效,有效满足聊城市科技型企业发展创新的资金需求。

人才和技术是一个地区的竞争力之源,企业是人才和技术的发展平台,而充足的资金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基石。长期以来,融资难是企业,尤其是科创型企业发展的瓶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科技创新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等特点,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知识产权评估难、质押难、处置难等突出问题,难以依靠传统的金融服务方式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企业的创新发展。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实施意见》明确了聊城市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即实现科技型企业融资“量增价降、面扩质提、渠道拓宽”,提出要围绕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布局资金链,为企业科技创新创造稳定良好、可预期可持续的融资环境和渠道,达到“三个有效”,有效满足科技型企业资金需求,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提升科技型企业的资金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明确服务重点,要聚焦聊城市制造业强市“十大产业”等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聚焦破解“卡脖子”难题、重大科技攻关、技术创新以及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提升等关键环节,聚焦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不同类型、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差异化的支持方式,切实有效地满足科技企业资金需求。

在鼓励引导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科技信贷服务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在信贷总量上要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与保障,单列更多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专项信贷额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续贷支持力度。在创新服务上要拓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人才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专属科技信贷产品覆盖面,每家银行至少推动一款专属产品在聊城市落地。同时,鼓励银行在高新区等科技型企业聚集的地区建立科技支行,完善针对科技型企业信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提升审批效率和质量,给予科技型企业更高的信贷风险容忍度。此外,积极拓展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平台发债融资,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扶持力度。

政策重在落实。随着“银十二条”相关措施的陆续落地,全市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将得到更加有力有效金融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和金融两大活跃因素缺一不可。”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武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我行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职责,联合政、银、企将‘银十二条’落实到位,不断放大科技金融‘倍增效应’,推进金融服务‘升级加码’,让聊城市科技型企业真正感受到金融活水‘润心田’‘增活力’‘强动力’的实在效果,切实提升企业的融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聊城实现‘争创一流、走在前列,奋力实现在鲁西大地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贡献金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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