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讨回20余万元欠薪

聊城日报 2021-05-26 15: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洪祥通讯员陈建民)近日,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圆满完成一宗群体性讨薪案件,帮助3省13名农民工讨回20余万元欠薪。

2019年,受援群众与聊城市某单位签订协议书,约定外架施工单价,除去所支人工费和租赁费外,剩余钱款由该单位核实后支付。但该单位只支付了部分施工费用,20余万元余款迟迟不予支付,双方多次交涉未果。

作为群体性维权事件,接市民热线、劳动监察转办通知后,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当场受理受援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将案件指派给山东丽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兴龙。

由于该案距今时间较长,取证困难,而受援群众证据意识淡薄,没有基本的施工合同等直接证据,且当事人人数较多,工程经过多次转发包,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每次转发包操作极不规范。经审计,该工程项目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超过审计数额,该单位因此拒付工程相关款项。

援助律师第一时间和受援群众联系,查看其保留的证据材料:大部分为复印件,双方之间没有直接结算的相关材料。因此案在劳动监察处有登记,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联系有关单位,协调各方力量,组织当面协商,由欠薪单位负责人提交了一份书面情况说明。援助律师发现,情况说明载有“在2019年春节前全部结清人工费(有受援人领取工费手续单据)”字样,并加盖了单位公章,与受援人掌握的收据复印件相对应。援助律师确定这是双方核对工程量、工程款的相关证据,并确信存在核算事实。针对这一案件关键点,援助律师又梳理出3组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援助律师和受援群众沟通后,增强了他们解决问题的信心,同时,得知受援群众有调解意愿,遂将此案提请法院诉讼解决,向承办法官说明上述代理意见。根据援助律师梳理的证据材料和代理思路、法律依据,经多次与被告单位沟通,双方最终在开庭当天确定同意调解结案,被告同意于2021年6月30日、7月30日前分两次结清欠薪。本次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得到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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