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国资委 制定十条措施强化安全生产

聊城日报 2021-03-26 09:38 大字

本报讯(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夏旭光通讯员惠梦倩)近日,市国资委召开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十条措施》,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措施明确了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企业内部设立专职部门,完善安全管理、追溯制度,强化排查整治,将涉及安全生产相关事宜列入党委会议事范围、纳入发展规划,提高风险意识,积极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安全保障,借助培训演练增强应急能力。措施还提出,市国资委将修订市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中企业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强化企业安全管控。

措施的出台是落实《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具体实践,为市属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提供了工作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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