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法袍 秉公办案 ――记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闫蕾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朱玉东通讯员王希玉
涉案金额高达21个亿的刘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受贿案,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原党工委书记胡廷金受贿案,聊城市现代男科医院合同诈骗案……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结,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反响。
这些大案的审判长都是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闫蕾。自2006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法律信仰,坚持从严要求自己,勇挑工作重担,她多次受到表彰,先后荣获“全市三八红旗手”“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依法办案 准确量刑
刑事案件的判决结果关系到一个人的自由甚至生命,对被告人的家庭会产生巨大影响,容不得丝毫马虎。
2019年,一起盗窃犯罪案件分到闫蕾手中,被告人吴某某对一审判决其犯盗窃罪不服,认为其系公司的物流专员,利用职务之便将保管的电池组、铝侧板等物品盗走,应以职务侵占罪对其定罪量刑。闫蕾仔细阅读10余本卷宗,特别注意到吴某某自己供述的盗窃过程,三次窃取公司财物均选择在公司休息时间,而且采用的是跳窗而入的方式。结合公司出具的证明、在场收赃人的证言,最后认定,其窃取公司财物利用的是熟悉环境、方便接触到仓库钥匙等工作上的便利,并非职务上的便利,应以盗窃罪追究吴某某的刑事责任。在送达二审法律文书的同时,她向被告人释法析理,吴某某表示认罪服法。
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闫蕾将和谐理念充分贯彻到审判实践中,力争服判息诉,避免因民事部分处理不好,引发被害人及家属的激烈情绪,给社会增加不安定因素。
有错必纠 公平审案
2013年,闫蕾承办一起民营医院医生骗取新农合资金的案件。该案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六名被告人五到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六名被告人均不服,上诉到中院。案子还未开庭,十几名上诉人家属找到她,情绪特别激动,认为上诉人不具有贪污罪的主体身份,要求二审法院改判无罪,并在网上发表一些攻击一审法院的言论,还扬言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就进京上访,将此案在媒体曝光。考虑到该案社会影响大,稍有不慎矛盾容易激化,给法院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闫蕾一方面认真接待家属;另一方面仔细阅读30多本卷宗材料,对该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发现该案属于单位犯罪,一审判决定性错误,最终二审以合同诈骗罪改判,六名上诉人的刑期总共减少16年半。
2020年,在处理一起收买信用卡信息罪上诉案件时,闫蕾发现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杨某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不能简单书面审,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市检察院阅卷。经市检察院调取相关证据,印证了她最初的判断,二号三号被告人口中的“老板”不是杨某某。最终该案撤销原判,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公安机关撤回对杨某某的起诉。
诸如此类的案件不胜枚数,闫蕾用强大的责任心保障了每一名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从事刑事审判十五年来,她审结的案件无一再审改判,无一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有人认为,法官只能讲法,不能讲情,尤其是刑事法官,似乎讲了“情”就不能作出公正判决。而闫蕾认为,法官办案不仅要融入法律,更应当融入人情,融入人性。她办案有一个习惯,不管是提审还是宣判,都要对被告人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和简短教育。她认为,这些都是唤醒被告人善良本性、预防其再次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许多被告人因为她的讲解,放弃或撤回上诉;也有许多被告人因为她的教育,流下悔恨的泪水。
身着法袍,秉公办案。闫蕾以女性特有的柔情、爱心和法律人的严谨、公正,践行着人民法官的职责,展现着新时代女法官的才华和风采。?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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