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漫画连载之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聊城日报 2020-11-24 09:17 大字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用途管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用于建房等非农业建设。以买卖、流转耕地等方式建房,改变了耕地的农用地性质,应明令禁止。

导读:汪某出于购买土地建房赚取利润的目的,陆续从某村民小组购买旱地(耕地的一种)等农用地十余亩,改变土地用途,造成地表植被和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希伟整理)图①:汪某受何某等人请托,为何某等人在某村民小组购买建房用地。图②:汪某从村民刘某等人手中陆续购得旱地(耕地的一种)等农用地十余亩,进行土地平整。

图③:未经任何审批许可,汪某陆续建造独栋楼房十二栋,并从中获利。图④:汪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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