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对涉气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 绿色标杆企业享停限产“豁免权”

大众日报 2020-11-17 09:30 大字

□记者 李 梦

通讯员 刘士贵 报道

本报聊城讯 “往这边挪一点儿。”“对对,就是这个位置。”10月24日下午3时,聊城市东昌府区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内,安全环保部部长王胜永正在指挥工人将公司新购入的余热利用回收设备连接到SCR脱硝装置上。

去年10月,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200万元安装SCR脱硝装置,将氮氧化物排放指标由100mg/N 降至20mg/N 。为进一步降低氮氧化物排放量,今年9月,该公司又投入1000万元购入余热利用回收设备。

正是这两套设施高效运行,使得鑫鹏源智能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获评第二批绿色标杆企业。为推动企业进一步提高大气治理水平,聊城市于今年年初开始对涉气企业实行差异化管控,创新推出“重污染天气应急绿色标杆企业创建”治理模式。凡列入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的涉气企业,只要手续合法,符合治理标准,自2019年起无重大环境投诉及群众性上访案件、未受到环境违法行为处罚且按要求自行公开监测信息、未被环保督查发现问题并通报,均可申报。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王蕾介绍,总体验收合格的绿色标杆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享受豁免政策,即免予停限产(国家和省明确规定必须执行停限产要求的情况除外),可实现生产经营和污染减排双赢。

“这是一项接地气的政策,可以让一些环保绩效水平先进的涉气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拿我们公司来说,每年在环保上投入近百万元,如果遇到停限产一天至少损失30万元,这对企业发展非常不利。”王胜永说。

重污染天气应急绿色标杆企业原则上每两个月申报一次,其中包括韩国(聊城)希杰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4家第一批入选企业名单已于4月21日公布。目前,又有14家企业通过第二、三批绿色标杆企业验收,正在进行公示中。

为确保企业稳定达到绿色标杆企业标准,切实发挥标杆企业的典型示范作用,聊城市规定每年8月底前进行标杆企业评估审查。对于评估审查发现问题的企业,立即撤销“绿色标杆企业”称号,重新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停、限产企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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